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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文件(19)

 

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3日在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晓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中心,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一年来,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决战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小康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立足本职,找准定位,积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安全、人民群众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451人,起诉6894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认真落实未检工作特殊办案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和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使“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预防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突出体现检察担当。积极开展督导履职谈话,确保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宣传氛围;全面进行案件线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切实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涉恶案件310人,全部予以批捕和起诉,法院一审已判决13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26人,不起诉10人。正式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检察便民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及时将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全部依法办结,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助43名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

切实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落实县委的部署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包联村各项指标全部达到退出标准,顺利通过了省第三方评估验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扶贫优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与县扶贫开发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村镇实地摸排确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线索,为下一步实施司法救助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聚焦主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新形势,坚持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权威,提高监督质效,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4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共6件,已全部采纳并整改纠正。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5起,参与勘验,引导侦查,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有效促进了侦查机关文明规范执法。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共80件,已全部纠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手段、执行措施不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件,已全部纠正。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全年共审查处理22件,其中,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建议10件,对执行活动提出监督建议10件,对非诉执行活动提出监督建议2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国有文物保护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工作中,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两办出台了《关于支持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主动挖掘“阳光百姓工程”的平台优势,将公益诉讼“四大重要领域”全部纳入阳光百姓工程的监督平台,努力实现阳光百姓工程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深度融合;制定《隰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工作办法》,充分发挥诉前会议督促履责、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能的优势,有效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大局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三、深化落实,不断推进司改工作,切实增强办案质效

始终坚定改革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诉法,深入落实法法衔接办案工作机制,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45人,提起公诉34人,法院均已做出有罪判决,正在办理11人。

坚决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独任检察官为主的办案机制,将90%以上的案件决定事项授权员额检察官,减少办案审批环节,“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得到全面落实;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办案量占25%;健全完善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双管齐下推动办案责任落地。

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模式。坚决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办到底、全程负责。制定完善以随机分配为主的案件分配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办案流程,优化了办案方式,提升了办案质效。

四、从严治检,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驰而不息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切实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第一抓手,认真落实《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确保责任明、分工细、监督实、追责严。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级落实体系,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从严管理队伍落到实处。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学习、专题辅导、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有31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39人次完成了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习,1名干警被省政法委荣记二等功,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表彰,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嘉奖。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战略抓手,把真抓实干的作风落实到基层党建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检察官办案数量占总数的95%,党组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带头讲党课、写体会、深研讨。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活动,较好的解决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检察队伍集中整肃活动与规范司法紧密衔接、共同推进,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保证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隰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不够,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还不够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复合型、专家型的检察人才相对缺乏。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进入新时代、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们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我县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在学习贯彻新思想上有新提高。进一步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县委的工作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重点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对标一流、担当作为”五个方面,不断推进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

二是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保障新时代隰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经济工作主线,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关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实际行动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阳光百姓工程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服务全县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力服务蓝天碧水工程,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着力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有新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要求新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赌博犯罪、毒品犯罪。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

四是着力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上有新进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建设。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五是着力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以从严治长带动从严治检,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突出抓好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团结力和决策力;充分发挥班子领头雁作用,自觉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表率。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认真落实省院“五责”链条体系和“五谈”暂行办法,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我县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乡村振兴做出积极的检察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

 

相关用语说明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具体涵盖: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等功能。

2.非诉执行:人民法院对仲裁、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行为等非由法院出具的文书的执行,包括民事非诉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

3.阳光百姓工程:依托互联网对国家各项涉农、扶贫、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拨付、发放、使用进行实时报备、公示、核查,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精准、实时监督,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使老百姓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4.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一项制度。

5.“五责”链条体系:明责、履责、督责、问责、考责。

6.“五谈”暂行办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诫勉谈话。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20193月    印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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