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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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隰县检察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违法犯罪,依法批捕11人,起诉67人。 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140人,提起公诉112人。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6万元。 依托在法院设立的“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帮助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老人儿童等追讨薪资、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66.56万元。 对因案致贫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案。2021年6月10日20时,史某生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与杨某旦驾驶的本田二轮摩托车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旦死亡,摩托车乘车人冯某受伤。蒲县人民法院以史某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生效后赔偿金未赔偿到位。2023年11月,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经排查发现,本案被害人杨某旦的妻子刘某萍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冯某家中缺劳动力,生活困难,二人皆属于重点救助对象,遂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同时开展多元化救助,将刘某萍、冯某的家庭作为党建长期帮扶联系点,定期组织支部党员跟踪,详细了解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生活面临的困难等情况,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8人。 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落实“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与法律援助12人次。 推动整治“KTV、宾馆、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的治理。 倾力打造以未检工作室为支撑,贯穿未成年人诉讼办案、观护帮教、行为矫治、犯罪预防全过程的“平阳·隰望花开”未检品牌。 经验做法被《临汾日报》《山西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被临汾市委信息采纳、县委书记作出专门批示。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6件,首次信访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实现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 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手段,化解1件困扰数名农民近十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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