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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反就业歧视、反人格贬损……一起守护“她”世界
时间:2023-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反家暴、反就业歧视、反人格贬损……一起守护“她”世界


反家暴、反就业歧视、反人格贬损、反针对性诈骗……保障妇女权益,任重且道远。近年来,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工作不断走向纵深,让她们更安全、更美丽、更奋进——

公益诉讼之光照进“她”世界


老舍先生说,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10月底,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妇代会”)在京胜利召开。女代表们汇聚一堂,巾帼风采,远胜了这浓浓秋意,彰显着女性独有的魅力。


在妇代会召开前后,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大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妇女儿童领域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随后,总书记在10月30日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在良法善治的框架下,“她们”得以更安全、更美丽、更奋进。


坚守底线

不让家庭暴力变社会公害


上一秒还温文尔雅,下一秒化身恶狼,突然怒目圆睁的丈夫,大巴掌像暴风雨般扇向柔弱的妻子,狰狞的背影在窗框之间晃动。再起身,妻子已是满面青紫、血迹斑斑。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这一幕家暴画面,曾是多少人的噩梦?


现实可能比影视作品更加残酷。江苏省宝应县智力残疾妇女金某某被丈夫殴打后,全身多处瘀斑、肿胀,诊断病情为“多发性击打伤”;广东省清远市马某长期受到丈夫李某的威胁和殴打,为躲避家暴与三个女儿短暂露宿街头;黑龙江建三江农场一名9岁女童长期遭到父亲及其女友用布带捆绑身体、用塑料袋套头、命令长时间下跪、赤脚罚站等体罚和殴打。


类似的家暴,当事人都遭遇了不止一次,但是她们在报警、就医、求助时,有的部门并没有充分告知其救济途径,也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长久以来,社会上有一个认知误区,就是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等症结根深蒂固。早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就提出《关于探索反家庭暴力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刘蕾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反家庭暴力法律实施的建议》,认为“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以及培训和统计、经费保障方面是否尽责;公安机关在立案、处置、告诫书出具及查访时是否尽职;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是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都应该纳入检察监督范畴”。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妇女权益”中明确提出,“对不履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职责等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站在妇女权益保护的基石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反家暴的公益属性,防止家庭暴力演变为社会公害,坚持个案探索先行,以检察能动履职激活反家暴治理机制。最高检通过交办线索和审批立案等方式,指导地方办案。


例如宝应县检察院对1000余件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案(事)件进行剖析,梳理出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作机制不健全、干预预防机制不完善、处置不及时、惩戒力度不足、法律救济启动难等问题,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落实发现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妇女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的强制报告制度。

再如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分院和建三江检察院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虐童行为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当天,支持起诉变更其对受害女童的抚养权,积极给予女童司法救助,并筹集善款为女童提供了充足的治疗、身心康复费用。



针对各地反家暴治理机制“碎片化”“九龙治水”现状,检察机关在开展反家暴公益诉讼过程中,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与妇联组织加强协作,推动建立多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凝聚各方合力、促进系统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


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看来,妇女权益保护要有“底线思维”。“维护生命健康权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底线,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底线。针对妇女特别是老龄妇女、残疾妇女、女童等弱势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挑战社会文明的底线。在反家庭暴力协同共治体系中,检察机关除了依法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支持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还可以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负有反家暴职责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激活相关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让反家暴法律制度‘长出牙齿’,解决妇女权益保障中的底线问题。”


突出重点

推动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

全链条治理


在这次妇代会上,参会代表们纷纷表示要“筑牢巾帼信仰之基,彰显巾帼担当作为”。但不可否认的是,妇女在社会上依然面临着比男性更多的考验、困难,甚至是歧视、贬损。


今年1月以来,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为“金堂县(注:隶属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金堂人社”发布的就业信息中,有25处岗位要求中男女年龄限制条件不同;有11处岗位要求“男士优先”或“仅限男性”;有1处招聘启事标明“已婚已育优先”。


贵州省纳雍县四家大型超市聘用女职工比例高达93%,存在未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女职工给付3倍工资、未在“三八”妇女节给女职工放假半天、违规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值夜班等行为。


浙江省嘉善县某公司在女性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女更衣室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并通过公共大厅监控显示屏实时显示。近十年间,该公司数百名女性员工更衣过程被摄像头拍摄记录,严重侵犯妇女隐私权。


……


这些或明显或隐性的性别歧视以及就业安全隐患,都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为了保证有关法律规定在基层落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用人单位守法经营,推动国家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落实落地,同时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妇女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开展平等就业宣传,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来自办案一线的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检察官王永雪认为。


比职业歧视更令人难堪的是人格贬损。


2022年4月,某科技公司在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推广销售产品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大量低俗、恶俗、媚俗用语,贬损妇女人格尊严,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该企业广告违法行为,推动开展区域内行业整治,引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今年初,上海一家跨国美容企业的广告引发舆论哗然——广告画面中将“多毛体态”的女性隐喻为猩猩,贬低损害了妇女人格。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经多方磋商后,要求涉事企业刊登道歉声明。磋商协议经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获裁定有效。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把反性别歧视、加强职业保障、反人格贬损等问题作为妇女权益保护的重点工作来抓,将妇女就业权益保障从招工歧视向其他领域拓展,有效推动了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


引导预期

美好新生命与美丽新生活


2022年初,刘某入住广东深圳某妇产医院,要求终止妊娠。然而,在引产分娩后,刘某殒命于此。谁的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显示,某妇产医院违反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法规及相关医疗核心制度,延误了救治,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将这起疑似代孕违法行为线索通报至宝安区检察院。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医院因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伪造病历欺骗患者接受诊疗等违法违规情形,已被行政处罚16次,并且存在孕产妇入住信息造假、婴儿来历不明、孕产妇疑似智力低下被操控等情况。


从个案入手,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搜集相关证据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查,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切入口督促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践行“公益诉讼+刑事打击+企业行政合规”办案模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检察机关如何落实维护生育支持政策?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准妈妈和新手妈妈的医疗、个人信息安全等各项权益,让新生儿健康出生、茁壮成长,是检察机关的抓手。


前几年,江苏省滨海县的一些孕产妇总是能收到当地母婴店和儿童摄影馆“精准发送”的骚扰广告。商家是怎么做到的?原来,2016年至2020年间,王某红利用自己在滨海某镇中心卫生院的工作便利,向他人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等生育信息计2.5万余条,从中非法获利3.32万元。


“生育信息数据庞大,一旦泄露易引发针对妇女的电信网络诈骗、定向促销、人身骚扰等多种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对相关家庭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本案中,检察机关在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整治,设立公益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构建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生育信息安全。”办案检察官说。


与创造美好新生命相对应,当代女性也更加注重自身高品质生活。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正在就辖区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院针对女性消费者特定产品及服务,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医美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从业人员无医师执业证书等损害女性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涉案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并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机构专项督查。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代表着对生活的美好追求,更是妇女权益保护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从准入资质、证照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行刑衔接、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等多个维度发力,推动构建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在医疗美容领域的合法权益。”牡丹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玉娜说。


完善制度

积跬步以至千里


参加完妇代会后,从北京回到哈尔滨的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春莹投入新一轮的忙碌。她与全国人大代表、检察公益诉讼形象大使、黑龙江省同江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主任刘蕾一起在为推动《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而努力着。


“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的致辞和大会的报告令人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干劲更加充足。今后,我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本职,牢记国之大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维护好广大妇女权益,当好中国故事女主角,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王春莹说。


此次妇代会报告强调,要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强化妇女儿童法治保障,促进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重难点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属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领域,法律供给、理论支撑和实践积累亟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邱景辉说,“妇女权益保障需要跨领域统筹推进。


? 例如在反职业歧视方面,要从就业到从业,从企业到行业,不断深化拓展。


? 在反消费欺诈方面,要重点整治教育培训、医疗美容、健身娱乐、养老服务等预付消费乱象。


? 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方面,既要防范老龄妇女、孕产妇等被精准诈骗,也要防止‘宝妈’、女学生等被电诈集团发展成‘临时工’。


? 在反家暴、反拐卖方面,着力解决离婚难、解救难、救助难问题。


? 在反网络暴力方面,要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黑灰产。”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最高检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促进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社会治理,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供给。


在以个案推动社会治理层面,最高检近两年来连续发布多批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例如2022年11月,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发布10件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3年3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第一批);2023年4月,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2023年11月,最高检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等。


在推动法律制度建设层面,最高检把加强妇女权益保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重点领域,会同全国妇联围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的主要目标和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保障措施,并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完善积累实践经验、提供实证依据。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指出:“在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中,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是对性别、年龄处于相对弱势的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全面保护,我们要特别重视、全面推进。办好互联网时代和新业态下的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要在提升精准性、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推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心呵护女同胞高品质生活。”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张羽
编辑:郭琦 吴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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