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我们在进校园中了解到,幼儿园从业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知之不深,而且3-6岁的孩子是除青春期之外的另一个非常复杂和叛逆的年龄,孩子们处在内部价值观构建及追求完美和秩序敏感期,而老师年龄普遍在二三十岁,对如何进行心理调适、如何依法规范教学行为、如何帮助孩子建立正向思维的能力明显不足,急需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
因此针对幼儿从业者,我们以《守法用法,保护幼儿健康成长》为题,专门向老师们宣讲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学校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详细讲解,并传授心理学技巧,推动他们依法维护孩子的权益。
随着法治进幼儿园的深入开展,园长们也纷纷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邀请,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依法治校范畴。一位园长在对我们的授课反馈中表示,“之前我们对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了解、不热情、也不主动,经过这几次宣讲,我也意识到老师和家长确实需要相关的法治引导,真诚希望检园携手,合力推进幼儿园法治教育工作”。老师也说“用我们听的懂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拉近了我们与法律的距离,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鲜活力量”。
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让法治的“花儿”开进每一个孩子、每一位老师的心里,让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耳濡目染法治的光辉,共同营造关心关爱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求木之长者 必固其根本”。幼儿是懵懂初生的花骨朵,司法是守望成长的最后防线。我将继续秉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燃的工作理念,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在护航幼儿健康成长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