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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故事讲述会】展播(四):司法温度暖民心
时间:2023-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温度暖民心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张格


2010年山西省霍永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霍永高速(隰县段)需依法征收隰县某乡镇部分村民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2011年、2013年,隰县自然资源局与本村村民延某及他的妻子刘某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按协议已发放。2007年、2019年和2020年,省、市、县分别出台了《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定,隰县某行政机关应当自延某及刘某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之日起向其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20年刘某因病去世,这笔钱仍未发放,延某为此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直至2022年4月,该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向延某发放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却被告知刘某因去世后社保平台无身份信息而无法发放。此时,延某已为此事奔波了近十年。2022年底,延某无奈之下向隰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隰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考虑到当事人延某已年过八旬,为加快办案进度,办案组人员主动向行政机关了解情况,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并多次走访该村村委会、询问延某同村村民,深入细致了解前因后果,对案件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后,为进一步明确争议症结,办案组人员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经分析研判,认为刘某符合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条件,并决定针对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争议。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 2023年4月18日,隰县检察院首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召开,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了阐述,并进行举证,指出刘某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应当依法发放,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失地农民的收入来源得到有效保障。

与会人员就 “行政机关如何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议题展开讨论。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了解相关规定和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后,听证员们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行形成评议意见。

听证会后,隰县检察院结合评议意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代表当场接收《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会尽快做好本案中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计发工作。

2023年6月7日,在《检察建议书》发出两个月内,我们收到了该行政机关的回复,回复中称刘某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已发放,至此,这场长达十年的行政争议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令人感动的是,就在前几天,延某在子女的陪同下一大早就来到隰县检察院,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亲手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延某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一遍遍诉说自己的感激之情。看到延某绽开的笑容,办案组人员都由衷地替他高兴。

本案办结了,但是检察官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办案组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还有6户本村村民与刘某某存在类似的情形,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同类案件积极依法履职。

“纳良言开诚布公直面症结,书几行字字千钧叙意拳拳”,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不仅是办案要求,也是真正提升群众幸福感的一项工作。看到这位古稀老人结束了这场近十年的纠纷,安享晚年,我想,这就是承办检察官“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这就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你若问,我的检察情怀是什么?我想我的答案就是坚守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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