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办案故事讲述会】展播(二): 不让断卡断了人生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让断卡断了人生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薛施羽


2022年7月的一天,我们收到一封特殊来信和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检察官您好,我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啦,是您给了我重新出发的机会和勇气。今后我一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兼职跑分,懵懂触法

接触写信人小伟(化名),还要从一年前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说起。小伟是一名在校学生,他想找一份兼职便通过同学李某认识张某,张某称他的兼职操作简单、来钱还快,只要用身份证办新卡,借给别人过一下账,就可以挣几千块。于是小伟跟随张某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并将手机卡、银行卡交给他人进行操作转账,后小伟获利一万元。经查,小伟的涉案银行流水总进账达人民币422余万元。

温情考量,重燃新生

“我还能继续上学吗?是不是要被判刑?”在讯问时小伟不停地问检察官,他未曾料到卖卡的后果竟如此严重。而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错的孩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距离小伟升学仅剩两个月,一旦将其起诉至法院,小伟的学业很有可能止步于高中,丢了前程,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怎样才能履好职,办好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这牵动着我们的心。

经过认真审查、讯问,我们发现小伟本身家庭条件困难,母亲常年住院,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所以其迫切的想找一份兼职才误入歧途,我们无法苛责一个普通人在道德和法律的困境里能够做出理性的抉择,立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个时候拉他一把,给他一次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是不是效果会更好?

为深入了解小伟的情况,我们主动与小伟所在的学校加强联系,了解小伟在校表现情况,对小伟的行为危害、悔罪表现、能否继续接受教育等情况进行评估。经审查我们认为小伟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决定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

追赃挽损,化解矛盾

虽然小伟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但是该案涉及多名被诈骗人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的法律效果再好,只要追赃挽损不到位,都难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因此我们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检察办案始终,从审查批捕阶段开始就积极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通过讲法规、讲典故、讲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同时争取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支持,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小伟家属代其退赔了被诈骗人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公开听证,重启人生

为贯彻高检院“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我们将本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拟对小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了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我们从“法、理、情”三个方面阐释了拟对小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对小伟的不起诉处理兼顾了‘惩罚犯罪’与‘治病救人’的目的,体现了司法温情。”听证员表示。最终,听证员经充分讨论和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我们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天,承办检察官在对小伟宣告不起诉的同时,依法解除了小伟的强制措施,并对其进行了训诫,警示其认清犯罪本质,明辨是非,防止再次落入犯罪陷阱,走好今后的成长道路。


案子虽然结束了,但我们工作并没有结束, 我们以此案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防范“两卡”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通过搭建检校协作平台,形成了“打击-协作-预防-宣传”于一体的社会综治型办案机制,切实有效提高了在校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与能力。

“践行人民至上、做实为民检察永无止境”。面对这样一个案件,给行为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挽救一个家庭于危难,或许更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责任,是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检务公开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政务信息
案件流程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山西省隰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晋公网安备 141031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