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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纪”语|廉洁自律庆元旦 风清气正迎新年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元旦将至,新年伊始,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29日上午,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政风险提醒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车晓宇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以及省纪委《关于重申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的通知》,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案为鉴鸣警钟,以纪为尺严自律,督促干警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底线。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要坚持率先垂范,保持廉洁本色。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要严守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全体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值班值守,充分做好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和应对准备工作,注意检查各消防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各类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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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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