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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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法治期待”篇: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我们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努力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每起案件,解民忧增福祉,守好民生司法底线。 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充当“工具人”的慎用逮捕起诉措施,对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依法支持起诉31人,同比上升288%,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20.55万元,帮助依法获得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11.6万元。 对本县命案中2名未成年人及时启动市县两级联合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方式,并在全市实现首例采用“公证+提存”形式对8万元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该案被《山西法治报》等多家省级媒体报道。 拒绝赡养老人支持起诉案。2022 年 4 月,隰县检察院审查受理徐某请求支付扶养费、赡养费案。经调查了解,徐某、刘某系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婚后徐某将刘某与前夫 育有的三名子女抚养成人直至结婚成家,而今徐某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妻子刘某及子女拒绝履行扶养和赡养义务, 拒绝支付扶养费、赡养费。经过多次调解,因支付金额无法 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向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隰县人民检 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在检法律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 调解协议,隰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作出民事调解书,刘某及三名子女当场向徐某足额支付了扶 养费、赡养费。 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案。2022 年 3 月本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恶性案件,受害人当场死亡,祖孙四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且两名未成年子女后续学习生活开支较大。隰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市县两级院联合司法救助程序,为祖孙四人争取到9.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对两名未成年人8万元司法救助金采用“公证+提存”形式进行监管。同时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就结对帮扶救助、妥善解决具体困难达成共识,通过“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救助”联动叠加,被救助家庭燃起了新的希望。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7件,首次信访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100%。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疫情期间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和互联网阅卷服务。 依法从快办理药店违法销售过期药品和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产品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市场监管和卫体部门对涉案4家药店依法履职。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禁毒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信息826条,一批优秀宣传作品被《检察周刊》等媒体转载报道。 自创微视频《小额盗窃,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处理?》在临汾市第六届普法微视频比赛中获优秀奖。 电信诈骗中充当“工具人”的在校学生不起诉案。2022 年 5 月,在校学生小伟(化名)将其银行卡借给张某进行转账操作,获利一万元。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经调查了解小伟在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系交友不慎,误入犯罪歧途,且已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极有可能会被大学录取。隰县检察院以“少捕慎诉慎押+公开听证”释放司法善意,最大地限度教育、挽救失足青年。经过公开听证,依法对小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小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向承办检察官发来感谢信,表示已吸取教训,将好好学习,报效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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